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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4月6日,福建省医疗保障局印发了《关于在省属公立医院试行药学服务收费政策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
《通知》自7月1日起试行一年,让我们共同期待成果。
该《通知》根据有关原则和精神,对省属公立医院的药物治疗门诊、静脉药物配置费、药物敏感试验、住院诊查费等15种药学服务费进行了规定,价格从1元到680元不等。其中药物治疗门诊费用为20元院内/次,由基本医疗保险按规定支付。
收费内涵:药学服务收费是指医疗机构符合规定资质的临床药师应用药学专业知识和技术,以促进合理与经济用药为目的,提供面向患者、内容独立、直接提供的药物治疗服务而收取的费用。
试行范围:药物治疗门诊、多学科综合门诊和住院诊查费“加收”规定,限省属公立医院为患者提供临床药物治疗等药学服务收取,但不包括中医中治。公立医疗机构提供血清药物浓度测定、各类滥用药物筛查、药物敏感试验、静脉药物配置费、用药指导的基因检测等药学服务按规定收取。
新增药物治疗门诊项目:符合规定资质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并从事临床药学工作3年及以上的药师,在门诊固定场所为确有需要的患者,提供药物治疗既往史记录,开展用药指导、干预或提出用药意见。
规范整合现行价格项目:梳理完善现行价格项目中有关药学服务的收费项目,规范整合形成药学类医疗服务价格项目,包括但不限于血清药物浓度测定、各类滥用药物筛查、药物敏感试验、用药指导的基因检测、静脉药物配置费等项目。
调整住院诊查费和多学科综合门诊价格项目:符合规定资质的临床药师参与住院巡诊查房、多学科综合门诊,提供药物检测结果解读和临床用药建议、提出药物重整或药物干预的意见,在住院诊查费、多学科综合门诊基础上实行“加收”政策。
传统处方审核调剂等医院应尽事项,以及属于医院药房内部管理的服务事项,作为公立医院综合运行成本考虑,不单独设立医疗服务价格项目。
将药物治疗门诊项目纳入医保支付范围,由基本医疗保险按规定进行支付;静脉药物配置、血清药物浓度测定、药物敏感试验、用药指导的基因检测等药学类医疗服务价格项目,以及住院诊查费按规定“加收”后的收费标准,按规定纳入医保支付范围;各类滥用药物筛查和多学科综合门诊医保不予支付。
相关工作人员介绍,药物治疗门诊主要是针对高血压、糖尿病等需要长期服药的慢性病患者。因为这类患者服用的药物种类较为单一,通过医生此前开具的处方,患者可以直接在药物治疗门诊挂号,医院的药师会根据病人的具体情况拿药、嘱咐用药等。
根据福建省医保局给出的《通知》的政策解读我们得知,通过设置药学服务费收费项目,能够引导医疗机构加强药学服务管理,发挥药学人员在优化医疗资源配置中的积极作用,促进临床合理用药和安全用药,让患者感受到药学服务的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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